申報2019年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條件、流程、材料介紹(最高獎勵200萬)
一、什么是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是指企業還達不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申請進行培育,等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去申請高新技術企業。
二、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為在上海市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至今未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五)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如何辦理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
(一)企業申報。
企業本著自愿的原則,向所在設區市科技部門提出入庫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
1.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請書;
2.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 經具有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相關規定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 近兩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和附表)。對于涉密企業,須將申請入庫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專家評審。
各設區市科技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組織專家,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入庫推薦名單并報市科技廳。
(三)公示與入庫。
市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對擬入庫企業在市科技廳網站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納入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
四、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財政扶持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財政扶持政策,對入庫培育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支持額度按照企業上一年度發生的研發費用10%確定,最低20萬元,最高200萬元。加大“科技創新券”和“四新券”的使用力度并擴大支持范圍,支持更多的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創業服務機構為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研發與轉化服務。
五、政府工作目標
上海市工作目標,預期到2020年,全市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總量達到1.5萬家左右,營業收入超過3萬億元,利潤總額達到2800億元,研發費用投入超過2000億元;到2022年,全市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總量超過2萬家,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每個科技型企業都有機會,一定要抓緊政策的力爭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