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后商標可以轉讓嗎?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注銷后商標可以轉讓嗎?
公司注銷后商標仍然可以轉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公司注銷是符合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其他事由而發生轉移的情況。
二、公司注銷后,辦理商標移轉申請,需提交如下文件:
1、申請書(雙方簽章,注銷方全體股東簽章)
2、委托書 (雙方簽章,注銷方全體股東簽章)
3、同意轉讓證明 (雙方簽章,注銷方全體股東簽章)
4、股東主體資格證明(股東身份證或營業執照簽章)
5、注銷公司執照復印件、注銷證明、股東會決議、清算報告(工商局開具,加蓋工商局公章)
如在清算期間,可加蓋清算組公章,代替全體股東簽字。
為了促使商標正常轉讓,約定轉讓協議內容,可另行準備如下文件:
1、轉讓協議(股東簽章)
2、轉讓聲明公證原件(公證處進行簽字公證)
暢科知識產權代理提醒:移轉申請提交官方流程可能存在變動,在辦理申請前,需和代理人進行確認后提交。
2019年9月16日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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